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文书
文章列表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17年8月9日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http://www.rxmzmxsls.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终止审理用)
(××××)×刑×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现已死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于××××年××月××日死亡。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根据已有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有罪的,表述为:
  “本案终止审理,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根据已有材料尚难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表述为:
  “本案终止审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文章来源: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 [中山]

电话:40066861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辩护意见如何书写?哪些人可以担任刑事辩护人
  • 2.民事诉讼文书样本是什么样的?刑事诉讼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 3.刑事上诉状范文怎么写 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的规定有哪些?
  • 4.刑事自诉状范文 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
  • 5.××××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686166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