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强制执行
文章列表

错误逮捕的主要情形

2017年9月14日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http://www.rxmzmxsls.com/
 
  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相反,如果作出逮捕决定时并没有查清犯罪事实,在逮捕后查清有罪的,不认为是错误逮捕,不发生国家赔偿问题。因为这种逮捕毕竟是应当施加于被告人的,被告人并未因此受到损害。

文章来源: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 [中山]

电话:40066861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哪些情形下适用拘留?
  • 2.法院拘传的程序
  • 3.短信骚扰前女友 触犯法律被拘留
  • 4.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 5.拘留新规投射法治进步足迹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686166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