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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人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印发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7年12月30日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http://www.rxmzmxsls.com/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发布文号: 川公经发[2004]74号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金融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我国反洗钱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健全,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于2004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现将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统一思想,遵循“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依法办案、分工协作”的指导原则,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住打击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同时,人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外汇局各市、州中心支局要从政策上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买卖外汇、汇兑等金融业务,并进一步健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核查制度,做到疏堵结合,打防并举。
  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每两个月将工作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联合行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各地、各部门要将总结和有关数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地公安机关要统计并上报受案数、立案数、破案数、涉案金额、挽回损失金额、采取强制措施人员数和打掉地下钱庄数、罚没金额等相关数据。在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公安厅将进行挂牌督办。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区都出现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地下钱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通过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影响银行正常性业务的开展,冲击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威胁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而且,地下钱庄为走私、涉税、贪污腐败等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成为各种犯罪活动的伴生物。因此,不断加强我国的反洗钱工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打击地下钱庄的工作。最近,温家宝、黄菊、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指示和批示,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并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完善我国反洗钱协调机制。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金融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力度,推动我国反洗钱工作机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健全、完善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监控、核查制度,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于2004年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把握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打击地下钱庄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额体系稳定服务的思想,切实加强对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遵循“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依法办案、分工协作”的指导原则。联合行动中,各地、各部门要将打击地下钱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相结合,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相结合,将打击治理和疏通引导相结合,保证联合行动收到实效。
    二、抓住重点,集中突破。此次联合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协助进行洗钱和跨境资金转移的地下钱庄。各地、各部门要对已掌握的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同时要广辟案件线索来源。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几起金额巨大、影响广泛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经营,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并注意以点带面,扩大战果,切实保证本地区打击地下钱庄联合行动取得实效。各地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重要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要对上报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并因地制宜制订重点明确的工作方案。公安部将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活跃的重点地区加强工作指导,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三、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联合行动开展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要加强对人民币和外汇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的监测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地要适时组织人员对本地区地下钱庄的现状、规模运营方式进行摸底,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依照存款实名制等合规原则办理业务,认真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发现的涉嫌洗钱和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交易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公安机关要对工作中发现的以及金融机构移送、举报的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并将查外情况反馈或移送有关部门。各地、各部门要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注意加强协作与配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建立联络协调组,各地也可视情建立相应的联络协调组,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联合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此次联合行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地公安机关之间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对涉及多 个地区的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上报公安部。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也要加强横向协作。
  四、疏堵结合,打防并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要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认真核理和研究,从政策上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买卖外汇、汇兑等金融业务,打压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做到疏堵结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核查制度,搭建资金交易监测平台,研究建立人民币和外汇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情报交叉分析机制,尽快实现跨部门信息传输的电子化、做到打防结合。
    五、重视宣传,落实奖励。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媒体,广泛宣传反洗钱和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对部分典型案件可视情公开播报,提高广大群众对地下钱庄危害性和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联合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各地、各部门还要充分调动、发挥参战人员的积极性,对办案成效显著的单位,联合行动后要予以表彰。
    六、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对联合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外汇管理政策、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办案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并结合联合行动中的经验和教训,就推进我国反洗钱工作、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机制等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每两个月将工作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联合行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各地、各部门要将联合行动总体战果和有关数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地公安机关要对受理案件数、立案数、破案数、涉案金额、挽回损失金额、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数和打掉地下钱庄数、罚没金额等有关数字进行详细统计和分析。对未办结案件的打击处理工作,要继续开展并续报有关数字。

文章来源: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 程兰琴 [中山]
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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