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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脸针等假药横行“朋友圈”:谨慎网购更需加强监管字号

2018年3月15日  中山知名刑事律师   http://www.rxmzmxsls.com/

微信“朋友圈”卖假药

  从美容药到减肥药,“朋友圈”卖药泛滥,事实上大多数属于假药,含有有毒或国家明令禁止成分。你还敢买吗

  从美白针、瘦脸针美容药品到减肥药、壮阳药,甚至包括儿童感冒药等各类特效药纷纷进驻微信“朋友圈”。事实上,这些药品多数产自没有资质的工厂,不仅夸大疗效,甚至含有有毒和违禁成分,对人体有百害而无一益。2013年至2016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共审查起诉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59件,其中通过网络售卖假药的占案件数量的75%,而且有不少是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针对微信“朋友圈”违法销售假药案件存在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朋友圈”成假药销售新途径

  “正规美容医院打一支瘦脸针要六七千块,"朋友圈"里只卖一千块,而且我有朋友以前在她那里打过,效果还不错,所以挺相信的。”今年20岁的在校大学生李玉林(化名)这样解释为何选择购买“朋友圈”里的瘦脸针。

  由于想从事演艺事业,李玉林对自己的脸型要求很高。2015年4月,李玉林通过朋友介绍加了一名在微信“朋友圈”里售卖瘦脸针的女子为好友,两人取得联系后,商量好以1000元的价格注射一支“保妥适肉毒素瘦脸针”,也就是俗称的“A型肉毒素”。接着,两人约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俱乐部见面,女子将李玉林带到一间屋子里打了瘦脸针,当时李玉林并没感觉到什么异样,便如数给了对方1000元。但过了半个月,李玉林的脸不但没有变小,反而出现了一边大一边小、两侧不对称的情况。李玉林急忙给对方打电话,被告知是正常现象,再等等就好了。一个月过去后情况并没有好转,对方才回应说“每个人体质不一样,吸收也不一样”,并退给了李玉林500元做补偿。“后来才知道她卖的是假药,早知道这个结果,说什么我也不会相信她。”李玉林说。

  “朋友圈”里卖美容药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在微信上联系到一家名为“美妆美甲培训”的机构,对方宣称正在做“V-line溶脂针”促销,就是将含有能够瘦身成分的液体以针的形式,直接注射入人体的皮下脂肪层,将皮下脂肪溶解,一个疗程只要3000元,三针之后保证不反弹。记者询问对方是否有美容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资质,对方发来一张韩国某美容机构的培训证书,但并无国内颁发的资格证。在进一步询问溶脂针的告显示,该院办理的销售假药类案件中约77.9%涉及美容类假药,以销售注射用肉毒素和减肥类假药案件居多,这类案件往往伴随着提供注射服务等非法行医行为。

  2015年7月,在北京就读的大学生小王正好放暑假。由于她上大学后打过瘦脸针,觉得效果不错也很挣钱,就在网上查到了一家自称“济南费德罗医疗培训机构”的“微整形”短期培训班。在这个培训班里,她和其他学员通过互相注射生理盐水的方式学会了注射瘦脸针,三天后,培训班老师给学员们介绍了三家进货药厂,小王通过微信“朋友圈”找到其中一家,以每针1800元的价格购买了15支“保妥适肉毒素瘦脸针”。

  在培训班学习9天后,小王顺利毕业,并拿到培训机构颁发的韩国美容培训机构的注射美容资格证。有了这个所谓的资格证和注射水平,小王在北京市朝阳区租了一间房,专门用于经营自己的美容院,并取名为“一针美微整形”,还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了美容店开业酬宾广告。同时,小王将售价定为1800元一针,想着前期不赚钱,先聚集人气再提价。

  几天后,女孩萌萌在网上看见小王发布的广告,1800元一针,让一直想瘦脸的她心动了。2015年7月31日,她在男友陪同下前往小王的店里。在半路上,心存疑虑的男友向警方举报有人在卖假药。经查,小王所出售的“保妥适肉毒素瘦脸针”系假冒伪劣产品。

  “除了美容药,随着"海外代购""国外网站直售"等新兴购物模式的风靡,还有人在"朋友圈"里卖起了"海外代购药品"。”据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黄成介绍,比如在销售假药过程中多宣称所售药物是由代购人员从国外正规医院开具,或者是从国外网站直接购买,绝对不是假药,自己也曾服用过,买家可放心使用等等。嫌疑人到案后,往往也以类似理由辩解称所售药物并不是假药。

  “售卖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成为假药类犯罪热衷的模式。”黄成介绍,涉案药品通常集中在泰国的减肥药、印度的抗癌药及美国、德国的儿童药,比如嫌疑人封某于2013年6月至10月通过德国网站直购未经我国进口许可和登记备案的儿童止咳药等药品,涉案药品经DHL快递运抵北京后,犯罪人员随即在网上向国内买家销售。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比如在德国网站上直购的儿童止咳药,就属于未经国家批准进口、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应当按假药论处。”黄成表示。

  假药背后的黑团伙

  这些活跃在“朋友圈”里的各类“神药”究竟从何而来答案并没有那么简单。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燕帅告诉记者,近日该院就对一个利用微信平台大量非法销售瘦脸针等假药的团伙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涉案人员共有10人,作案手段分工细致、环环相扣。

  郑春华(化名)是一家美容会所的负责人,她的会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个居民区内,主要经营瘦身美白等业务,生意一直很不错。在她的店里,有一种名为“保妥适肉毒素瘦脸针”的产品非常受顾客的青睐。但很多自以为占了便宜的顾客没有想到,这种针剂的实际进货价格只有几十元,郑春华攫取的是几十倍的暴利。

  每当需要补货时,郑春华便会用微信联系一个名为姜强的人,这个人安排送货很及时,但是从来不会出现在美容会所内,每次交货时,双方都会约定一个不容易被人发现的街角路边进行交易。这个人名义上所代表的,是一家名为北京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公司,但实际上是一个分工细致,规模庞大的售卖假药的团伙。

  这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叫卢某,在他的手下,有一个将近10人的团伙,这个团伙采用严格的销储分离方式,销售人员平时在郊区某处窝点活动,主要通过微信平台联系买家,确认订单,无论对内还是对外一律使用化名。而假药的储藏地,则位于南三环中路的一处出租房内,平时有5名左右的人员在此活动,1名库管、1名打包工、2名送货人员,另有1人负责管理货款,给其他几名员工发工资和做饭。待销售人员确认订单后,会电话通知库管,由库管员安排药品,由打包人员打包,由送货员工送货。另外,该团伙为了拓展业务,还经常组织销售人员参加各种美容产品的展会,发掘潜在买家,再通过微信等渠道私下向这些买家兜售。

  除了郑春华这样分工严密的团伙,还有不少人围绕微信的特点建立类似传销的组织,一边在“朋友圈”发布假药信息,自行出卖假货,一边发展下线,抽取提成。2015年11月,江苏南京警方摧毁了一个以微信销售假性药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0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上线刘某藏身于广西桂林,只需要缴纳500元的加盟费,就可以成为他微信销售网中的一员,他通过层层分销,发展一级二级代理的方式,把下线发展到了江苏、安徽和广东等省。在分销的过程中,假药的利润也在成倍地翻涨,进价仅3角一粒的药丸通过层层“代理”,最高翻卖到5元一粒。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微商甚至连自己卖的药都没有见过,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的广告宣传照片绝大多数也不是自己实景拍摄,而是其上级代理商发过来直接用的。因为利用客户优良反馈的照片进行宣传可以让更多的人相信,以此提高销量。”燕帅表示。

  服用假药危险重重

  相比萌萌因为男友的警惕躲过一劫,很多受害者并没有她这样的运气。2014年11月,湖南一名女子向湘潭市食药监局举报,她通过一个叫何芳的人微信“朋友圈”购买到泰国减肥药“雁禧”,服用后产生头晕等症状,随即入院进行治疗。经检验,泰国雁禧减肥药中含有国内明令禁用禁售的成分西布曲明,这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它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

  “我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几盒"强效瘦身丸",吃完后头晕脑涨、浑身难受、心里发慌,直到送医就诊才缓过劲来,我怀疑买到了假药。”2014年10月中旬,山东黄岛食药监局接到一名女子举报。经药品稽查人员了解,该女子也是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有人在微信圈里卖减肥产品,看起来瘦身效果不错,她才加对方微信并购买减肥产品的,没想到差点要了命。

  稽查人员对其所销售的两种产品展开了全面调查,发现“强效瘦身丸”既没有批准文号、生产厂家,也未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属典型的假药。经山东省药检所检验证实,这种“强效瘦身丸”含酚酞、盐酸西布曲明等禁用药物成分。酚酞是一种用于治疗便秘的临床处方药,也就是一种泻药,如果过量或长期滥用,可造成电解质紊乱,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同时会诱发顽固性便秘、结肠炎、流产,甚至肠癌等疾病,女性长期服用还可能导致不孕。

  据刘珮露介绍,无论是所谓的“国外代购”还是“国内厂家直接拿货”的药品,往往效果不仅没有在“朋友圈”里宣传的那么神奇,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比如一些泰国“YAHNEE”减肥药的买家表示,自己使用后效果并不明显,服药后会觉得口干;有的称服用后感觉起不来床;有的则称初期瘦得很快,后来就病了,脸上长了很多斑,干脆把药扔了;还有一位注射了“A型肉毒素”的男性模特出现了两侧脸大小不一的情况。

  “美容瘦脸并非儿戏,如果要使用注射类美容药物更需谨慎。”刘珮露表示,消费者应该尽量选择正规医院或手续齐全的美容机构,贪图便宜使用假冒的美容产品,不仅有可能让消费者的健康受损,甚至可能会导致毁容、残疾等严重后果。事后不仅会因使用的是假产品而维权、赔偿无门,即使得到了一定的赔偿,恐怕也难以换回健康的身体和美丽的容颜。

  网络购药需谨慎

  在刘珮露看来,网上销售药品的要求十分严格,除了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必须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未经批准不得通过网络销售。而微信“朋友圈”的销售门槛非常低,查处起来也有不少困难,所以才有不少人看中这个平台。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不具备相关资质和相关手续,以个人名义在微信上是不允许售卖药品的。

  “网络购买药品风险较大。所以消费者要加强用药安全的知识普及,应尽量到正规实体药店、商店购买。”刘珮露认为。

  “除了消费者自身应该警惕之外,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更为重要。”燕帅表示,当前美容市场,尤其是微整形市场鱼龙混杂,违法注射物、非法美容场所、无证医师充斥其中。首先,我们需要加紧整顿整形、美容行业和代购行业的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限定代购商品范围;其次,我们要强化药品监督管理,完善药品销毁、回收机制,有效避免假劣药回流市场;最后,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司法机关与药监、工商、网监等部门的配合,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和资源共享平台,有效排查利用网络途径实施的药品犯罪。

  黄成同时建议,应当加强司法、立法、行政机关之间的联动关系,全方位多层次地保障药品使用安全。就司法和立法部门而言,应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保证执法机关依法正确把握药品安全类犯罪情节认定标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建立自上而下的督办机制,第一时间进行指导协调,并依托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定期梳理线索,建立各机关部门快速、有效地长效合作机制。就行政和司法部门而言,可以完善行刑对接平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法律意识,关注司法实践中办理药品安全犯罪对证据的相关要求,提高取证的针对性、有效性。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互联互通,完善犯罪线索和赃证物移交等制度,形成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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