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稽查干部的工作责任意识,保证稽查工作质量,充分调动稽查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稽查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州局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结合稽查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对稽查局各科室和稽查干部实行全方位绩效考核,以绩效管理促稽查工作提升,成效显著。该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稽查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绩效考核实行全过程控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印证各科工作的真实性;设置专职绩效考评岗位,负责搜集、汇总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定期公示考核结果。
二是建章立制,组织实施。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制定《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绩效考评办法》,围绕重点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从个性指标和共性指标两大类按季对全部稽查工作进行考评;稽查局各科室制定实施对科室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干部在稽查工作中的检查户数、查补入库税款、检查质量、参加公共活动等各项指标按月进行全面考核。通过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制度,层层考核,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是严格考评,确保实效。为严格落实绩效考评,稽查局紧紧抓住考评打分关键环节,实行科室互评和绩效考评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考核结果的真实性接受领导小组的抽查印证。对打分责任人打分不严格、不认真、“走过场”、弄虚作假等导致工作记录、考核记录与考核结果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从重处罚,确保绩效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取得实效。
四是结果应用,兑现奖惩。绩效考核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科室和干部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按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按季对各科室绩效进行排名,兑现奖惩,并与各类先进评比、奖惩等挂钩,以此调动干部参与绩效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干部对自身工作绩效的关注度。努力做到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全力推进结果的运用,遏制杜绝稽查局“庸、懒、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