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伊犁州地税局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地税局执法监督工作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督力度,并依托绩效考评手段,实施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和绩效考评“双轮驱动”,严格责任追究,有力促进了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做好“四个结合”,突出监督重点。在确立全年监督工作重点时,结合区局和州局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部署,结合税务稽查征管反馈信息,结合风险推送疑点,结合各业务部门按照《税收执法督查工作互动办法》提交的疑点信息,制定全年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方案,做到了重点突出,责任明确。
统筹谋划,强化监督工作合力。按照减负增效工作要求,首次将税收执法督察与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及票证管理检查工作一并开展,分设两个综合检查组对系统所属12个县局及州局稽查局税收执法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和审计,监督面达100%。
创新督察方式,深入开展专项督察。今年4月份以来,针对伊宁市部分行业个体定额核定与实际经营情况差距较大问题,伊犁州地税局组织力量对伊宁市地税局部分行业个体定额核定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对个别单位房产自用或经营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并以督查督办形式责成伊宁市地税局限期核实和整改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严格绩效考评,促进问题整改落实。为了进一步强化执法和工作责任意识,推进工作质量,年初以来,伊犁州地税局将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及追责情况纳入了绩效考评指标范围,并通过《意见书》及督查督办形式,严抓了机关内部和各县地税局督察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和追责工作。
一年来,伊犁州地税局总计发出执法督察或审计《意见书》26件,督查督办通知书3个,提出并纠正违规执法问题272个,追究执法过错426人次。首次对6个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约谈,取消一个县局领导班子年终评优资格,并责成各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对分管局领导进行了约谈。此举不仅凸显了伊犁州地税局党组坚决落实“两个责任”的决心,更进一步推进了绩效考评工作成效,提高了各类监督问题整改落实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