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犯罪嫌疑人赵某伙同他人以租车为名,诈骗被害人魏先生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经鉴定,被诈骗车辆价值10万余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赵某。
检察官介绍,北京的魏先生名下有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一直闲置。魏先生从朋友那听说现在租车网很火,可以将自己闲置的车辆放在网上对外出租,一方面可以利用闲置车辆赚取租金,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车辆长期不用导致损坏。2014年10月13日,魏先生也通过某租车网将自己的东风雪铁龙轿车对外进行出租。
2014年12月26日,像往常一样,魏先生又接到该租车网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有人要租车,希望魏先生核实相关信息。魏先生通过登录该租车网的网站,发现租赁自己轿车的人叫赵某,赵某也按照该租车网的要求上传了自己的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并提前缴纳了4天的租金以及相关押金。于是,魏先生便按照租车网上赵某留下的联系方式与赵某取得了联系,并约好晚上见面取车。
当晚7点左右,赵某与另一男子来到指定地点,魏先生经核实赵某与租车网上上传的身份信息一致。赵某称自己是做外墙保温生意的,要租赁魏先生的车辆到外地谈生意,魏先生也没有多问便将自己的轿车交给了赵某。到了2014年12月30日还车日期,魏先生一天也没有收到赵某的电话联系还车。于是,魏先生便给赵某打了一通电话,赵某声称自己还没有从外地回来,可能要延期一天,租金照付,而且已经通过租车网上按照程序延期了,并承担了其他租客的违约金。魏先生也没有多想便同意了赵某的延期要求。
2014年12月31日,又到了还车的日期了。魏先生再联系赵某,发现赵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魏先生便有些担心了。2015年1月1日,租车网的工作人员联系魏先生,称魏先生的车已经在外地被人抵押了,魏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据悉,赵某一直在吉林工作,其通过网络加入某贷款聊天群的方式认识男子刘某。刘某称可以帮助赵某在北京贷款。于是,赵某于2014年12月24日,从吉林来到北京,与刘某见面后,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银行卡都交给了刘某。后刘某通过在租车网租车的方式,利用赵某的身份信息注册,并租赁了魏先生的轿车。2014年12月26日,赵某跟随刘某来到了与魏先生约定的地点,并按照该男子的嘱咐,向魏先生谎称自己要到外地做生意需要租赁魏先生的轿车。此时,赵某已经意识到刘某是要自己与其一起骗取魏先生的轿车,但是赵某仍然按照刘某的交代,帮助其骗取了魏先生的轿车。后刘某将车辆开走,并给予赵某1950元的好处费。赵某拿着好处费回到了吉林,后被民警抓获。(陈薇)